贵阳矿山机器厂有限公司 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资产租赁招租方案
发布时间:
2024-07-02 15:26
来源:
一、资产概述
本次招租的国有资产位于贵阳市花溪区中曹路97号,建筑面积为59226.75㎡,标的物具体情况详见租赁资产明细表(见附件一:点击下载)
二、招租目的
本次招租的目的是为了盘活公司国有资产,提高资产利用率,增加营业收入。
三、招租范围
本次招租的范围为上述表格中所列明的公司国有资产。
四、招租方式
委托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,采用公开遴选方式开展招租工作。
五、履约保证金
履约保证金按两个月租金计算收取,作为履约租赁标的保证金,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
六、租金
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租金后交付使用的原则,可选择季付、半年付、年付,具体的支付方式将在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。
七、招租的条件
(一)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法人或自然人。
(二)租赁资产经营范围和用途为:加工、生产、仓储等承租标的经营需合法合规,若在使用标的过程中发生违规、罚款等事宜均由承租方承担,且我司有权终止合同。同时。经营项目一经确定,如需变更须书面报我司及相关部门同意。
(三)租赁资产作为独立的一个整体进行租赁权的招租,承租方取得租赁使用权后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租、转租及违法经营活动,否则我司有权终止合同。
(四)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,具体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。
(五)意向承租方应在承租报名前,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,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结构安全等相关事宜,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参与承租,视为已经现场查看与了解标的物相关信息,完全了解标的物的情况,并接受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、瑕疵、修缮、改造等一切情况。
(六)如标的存在原承租户的,若产生新承租方,新承租方需自行与原承租户友好协商搬离移交等相关事宜,避免产生纠纷。
(七)意向承租方若承租标的用于加工、生产、化工仓储等涉及环保部门管理的行业,需自行在标的所在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,并获得相应批复。
(八)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标的物,保持标的物的完好和整洁,不得随意改动标的物结构和设施设备。如需改动,应当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由承租人承担相关费用,租赁期满无偿移交出租方。
(九)在同等条件下,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。
八、租赁注意事项
(一)租赁期间承租人承担水电等费用,并按时交纳。
(二)本招租的租赁期为18个月,如出租人因政策性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,合同自然终止,出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贵阳矿山机器厂有限公司
2024年6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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